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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清明节”期间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1-04-01发布人:孙仕途

各部门、系(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经校区研究,2021年清明节放假及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2021年4月3日(星期六)至4月5日(星期一)。

二、扎实做好假期疫情防控工作。各部门、系(部)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假期师生防控信息的统计工作,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重要情况及时汇报。师生假期要加强防护、尽量在校区驻地活动,确需离开临沂市的,要执行请假报批制度,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

三、认真做好学生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放假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重点宣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春季多发传染病防治以及消防、交通、饮食安全等方面的知识,加强防火、防盗、防安全事故、防电信诈骗等方面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四、严格做好假期值班值守工作。各部门、系(部)要做好假期值班安排,严格执行请销假和外出报备制度,务必保持联络畅通。负责校区安保、后勤和学生管理服务部门,要妥善安排好节日值班,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五、高度重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各部门、系(部)要严格执行动态信息、隐患苗头报告和重大突发事件处理报告制度,如遇到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按照学校、校区有关规定和要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现场处置和信息报送工作。(校区白天总值班电话:5797008,夜间总值班电话:5797806)

 

校区党政办公室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