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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暑假期间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7-14发布人:孙仕途

各部门、系(部):

根据学校安排,校区2021年暑假自7月19日起至8月29日止。现将暑假期间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暑假时间安排

1.学生放假安排

在校普通本、专科生于7月19日(星期一)开始放假,暂定8月29日(星期日)返校报到,8月30日(星期一)正式上课,具体返校时间段及有关要求,校区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发布通知。

学生工作部同相关部门、系(部)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统筹做好暑假期间留校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

2.教师放假安排

任课教师原则上与学生同时放假,8月29日(星期日)正式上班。

二、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校区各项工作落实

各部门、系(部)要根据上级及校区疫情防控要求和校区党委、行政的统一部署安排,统筹做好校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并按照时间节点加快推进落实2021年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按照《青岛理工大学关于加强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青理工疫控组办字〔2021〕8号),抓好各项常态化防控任务落实;对于校区确定的暑期重点工作事项,要加强调度,增加力量,落实责任,确保新学期开学前完成。

三、加强暑期校园安全管理

放假前,各部门、系(部)要加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及时排查清除安全隐患;假期期间,要妥善做好留校学生的安全管理,落实校园相对封闭管理的各项要求,确保假期校园安全稳定。

四、严格落实请销假和报备制度

各部门、系(部)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和外出报备制度,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原则上不到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探亲旅游,如确需离临者,应在保证所负责工作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按照校区规定和疫情防控要求,严格办理相关手续,及时报送行程信息。

五、切实做好假期值班工作

放假期间,各部门、系(部)要继续严格落实假期值班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值班人员须坚守岗位,熟悉应急预案,认真做好值班记录,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各部门、系(部)要强化信息报送意识,假期值班期间如遇到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信息报送和现场处置工作。各部门、系(部)请于7月16日中午12:00前将值班安排情况报至校区党政办公室(联系人:吴付英,lglybgs@qut.edu.cn)。

校区总值班室电话:5797008、5797067(白天);5030110、5797806(夜间)。

 

校区党政办公室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