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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团委、武装部)
 
  学生工作部(团委、武装部)是负责学生教育、管理、成长成才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下设:管理科、教育科、招生就业科、资助管理中心、公寓管理科五个科室,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制订、落实学生工作规章制度和学生工作计划,全面组织实施学生管理、教育、服务工作;
 
  二、负责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具体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品德教育、校风校纪教育、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新生入学教育和毕业生教育等;
 
  三、负责学生政治辅导员的选拔、培养和管理以及兼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的指导;
 
  四、负责班主任的聘任、指导、培训、检查、评比等工作;
 
  五、负责学生奖励机制的建设和管理,评选、表彰各类学生先进集体和个人,设立、评审和发放各类学生奖学金;
 
  六、负责处理违纪学生,做好违纪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
 
  七、负责经济困难学生助学工作体系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国家助学贷款、社会助学、校内助学贷款、减免学费、临时性困难补助等工作,组织学生勤工助学活动;
 
  八、负责组织实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大学生心理咨询服务;
 
  九、负责学生创新实践工作;
 
  十、负责指导学生会、学生社团工作;
 
  十一、负责学生公寓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二、负责校园文化建设,协调和组织校区的校风学风建设工作;
 
  十三、负责招生工作和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工作;
 
  十四、负责学生的国防教育、入伍工作;
 
  十五、负责学生推优入党工作;
 
  十六、负责共青团工作和学生社团管理指导工作;
 
  十七、完成校区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