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了做好学生先优评比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浓厚我校学风,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奖学金
校长奖学金和校董会奖学金登记表见附件2和附件3(正反面打印一式一份)。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比例为5%且不含08级新生,各系须填写优秀学生奖学金登记表见附件4(一式一份)。单项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1,综合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0,具体评选办法见3号,5号,6号,8号文件。
二、荣誉称号
1、校级优秀毕业生
须填写《青岛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5(一式一份),学院须填写校级优秀毕业生汇总表见附件6(一式一份)。
2、省级优秀毕业生
参评条件: 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学习认真刻苦,理论基础扎实,成绩突出,在历年思想品德评定和综合测评中成绩优秀;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各种公益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身心健康;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称号,有突出的获奖成果或优秀论文,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
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为毕业生总数的5%,须填写《省级优秀毕业生评审表》附件7(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并附学生成绩单一式两份(须加盖教务成绩确认章),学院须填写《2009年省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见附件8和省级优秀毕业生统计表见附件9,以及学生2寸彩色照片两张。
相关文件请到校园网公共服务栏优先评比下载
学生工作部
2008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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