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毕业生:
根据山东省人事厅《关于上报2009年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方案和办理派遣手续的通知》的要求和学校统一安排,结合我校区工作实际,现就我校区2009届毕业生办理就业相关手续的要求通知如下:
1、根据山东省人事厅的规定,学校暂定我校2009届毕业生签约手续办理的截止日期为6月22日,为及时汇总报学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费县校区毕业生务必于6月20日以前完成签约手续办理工作,逾期不能办理相关手续的由毕业生本人负责。
2、省外签约的毕业生须在6月20日前将省外就业协议书原件及相关材料交校区招生就业办公室,校区汇总后报学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
3、6月22日后,毕业生与省内外单位的签约手续可继续正常办理,但原则上不再列入我校2009届派遣方案内,须由其本人按照山东省人事厅的要求自行办理相关改派(二次派遣)手续。确有特殊情况的,可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说明情况协调办理。(山东省人事厅锁定我校就业派遣方案的数据库,并不代表锁定应届毕业生的签约功能,2009届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的派遣期之内仍然可以继续使用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办理签约、解约等手续,离校后与用人单位签约(解约)的同学,不需要再到学校办理相关手续,按照山东省人事厅关于毕业生改派(二次派遣)的相关规定,在有效期限内到相关人事主管部门办理手续即可。)
4、毕业生与省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但不能办理派遣落户手续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书的、出国学习或工作的,务必于6月18日前将签订的省外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出国相关证明材料交校区招生就业办公室,校区汇总后报学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备案。
5、毕业生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因为各种原因无法办理签约手续的,可以向学校提交《灵活就业证明》,证明请交各系办公室后以系为单位于6月18日前将原件统一交校区招生就业办公室,由校区汇总报学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灵活就业的毕业生请及时将灵活就业信息录入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以方便学校审核,《灵活就业证明》表格请到学校就业信息网下载或到系办公室领取。
6、毕业生自主创业的须提交本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征入伍的需提交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以方便学校编制就业方案,以上材料须在6月23日前交校区招生就业办公室,然后提交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
7、考取专升本的同学,请务必于6月18日前持录取单位调档函(或录取通知书)到校区招生就业办公室登记,校区统一安排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去向修改手续,过期不再办理。如考取专升本但不想入学的同学请务必于6月18日前到校区招生就业办公室说明情况,校区协助到学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修改就业去向,因不及时说明造成不能派遣的问题,由毕业生本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8、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农村任职、服务西部等就业项目的毕业生,将由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统一处理其派遣问题。
9、学校将于6月8日-12日、6月15-19日分两次核对毕业生就业派遣去向及档案转递去向,请同学们认真审核,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10、对于毕业离校后尚有岗位信息需求的毕业生,可以到学校就业信息网“个人求职”栏目登记个人的求职信息,方便学校为其提供后续信息服务。
11、对于离校前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在2009年12月30日前落实工作单位的,除能通过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正常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以外,其他同学要及时向学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和校区招生就业办公室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就业协议书、灵活就业证明等就业相关材料,以方便学校向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申报,及时纳入统一的人事流动管理系统。
费县校区招生就业办公室
2009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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