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2014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即将开始,为切实做好2014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确保校区毕业(设计)论文的水平与质量,要求各系严格按照《青岛理工大学(临沂)关于毕业设计(论文)有关工作基本要求》的规定,加强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的过程管理,核心是突出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的全过程管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时间安排
毕业设计(论文)时间规定为(从选题审题环节开始,含答辩时间及报送成绩):2013年11月4日—2014年6月21日为校区毕业设计(论文)阶段,各系按教学计划周数进行。(各系可根据毕业实习情况适当调整。)
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内容
各系应首先成立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本系2014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毕业设计(论文)动员会,组织指导教师及毕业生学习《青岛理工大学(临沂)关于毕业设计(论文)有关工作基本要求》以及《青岛理工大学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撰写规范格式》。按照要求认真组织、落实毕业设计(论文)的各项准备工作。
2013年11月4日至2013年11月15日完成2014届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选聘工作。
2013年11月18日至2013年11月29日,充分利用学生在校的时间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的审题与选题工作,向毕业生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学生选题一旦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变更需经各系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批准,并报教务部实践教学科备案。
2013年12月2日至2014年6月20日,各系应组织完成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登录。
2014年6月23日至2014年7月4日,各系应组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毕业设计相关材料的整理归档等工作。
各系应在系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落实每个环节的过程管理计划、组织、实施、检查、评估机制,保障毕业设计(论文)教学条件,加强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考勤,全程记录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情况,确保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的正常运行。
三、毕业设计(论文)组织、检查工作
各系成立以系主任为组长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校区的要求,负责组织、安排毕业设计(论文)的各阶段工作。
毕业设计分组每组人数一般为
10到15人,即每位指导教师所指导毕业设计每组人数一般为10到15人。
毕业设计(论文)检查实行校区、系两级检查制度。
各系应根据不同专业毕业设计(论文)规定和要求,制定毕业设计质量与管理检查工作计划,并做好自查记录、考勤记录及工作总结。
指导教师每周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情况、指导学生工作,并按要求做好检查记录和考勤记录,指导学生按要求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周记”,杜绝出现低级错误。
校区检查由教务部组织有关人员对毕业设计(论文)各个环节进行不定期随机抽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通报。
四、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的相关要求
有关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的相关事宜校区统一规定如下:综合成绩分“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优秀(90≤X<100)、良好(80≤X<90)、中等(70≤X<80)、及格(60≤X<70)、不及格(X<60)。对于不具备答辩资格以及答辩未通过的学生,其综合成绩按“不及格”计。各专业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优秀率一般不得超过20%,良好率一般不得超过50%,不及格率≤5%。优秀率、良好率可按统一的评定标准调整,由系主任审定。
五、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各系应做好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推荐和选拔工作,有条件的系应组织推优二次答辩,以保证优秀毕业设计的质量及公平、公正。各系(部)按毕业生人数的一定比例(本科3%,专科2%)推荐上报,同时做好推荐论文的详摘工作,校区统一进行汇编。
六、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档案需准备材料及格式要求
1、青岛理工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周记;
2、青岛理工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具体格式和要求详见附件);
若毕业设计含图纸,且图纸不方便和毕业设计一起装订,可单独成册。
具体装订次序如下:
⑴封面
:校区对本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封面有统一要求,封皮的颜色专科为
绿色,本科为
黄色,“青岛理工大学”字体要求为方正书体简体初号加粗,“毕业设计(论文)”要求仿宋GB-2312小初加粗,毕业设计(论文)题目要求为黑体二号加粗,“学生姓名、学生学号、院系名称、专业班级、指导教师”要求为宋体三号加粗。年月日要求宋体三号加粗。(见附件包毕业(设计)论文格式文件夹中附表1);
⑵任务书;
⑶指导教师评语;
⑷评阅意见表;
⑸答辩委员会评语;
⑹中文摘要;
⑺外文摘要;
⑻目录;
⑼设计(论文):①前言,②正文,③结论、讨论和建议,④致谢,⑤参考文献;
⑽封底。
3、青岛理工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光盘。
七、各系上报材料时间及要求
1、2013年12月2日前将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审题表电子版发至教务部实践教学科,纸质版各系留存;
2、2014年5月15日前交毕业设计(论文)中期自查总结;
3、2014年6月10日前交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包括各系公开答辩安排);
4、2014年6月21日前上报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经教务部审核盖章后,公布成绩有效;
5、2014年7月5日前做好毕业设计总结工作及材料的整理归档。包括毕业设计(论文)基本情况一览表,毕业设计(论文)全面工作总结
(要求按专业进行总结,格式见附件。)等材料,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名单及论文的详摘等。毕业设计(论文)档案(要求在档案袋正面贴标签,档案袋底部用黑色签字笔写清学号、学生姓名、专业)。将以上材料交教务部实践教学科;
6、毕业设计(论文)各阶段所需要的各种规范和表格请在附件中查找;
7、各系(部)应该根据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和各专业不同特点进一步补充或细化适合本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撰写的实施细则,但不得降低校区所提出的基本要求。
教务部
二O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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