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全面掌握校区本学期以来教学整体状况,监督教学各环节正常运行,及时发现在教学管理、教学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定于第十周至第十二周(5月5日—5月23日)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部门认真执行。
一、检查内容
1.教学秩序检查
主要检查教师教学进度执行情况、任课教师上下课时间遵守情况、学生到课情况、上课纪律。
2.课堂教学情况
各门课程的教学进度与质量、作业布置批改情况;任课教师的教学大纲、教学周历、教案等教学文件资料是否齐备。
3.实践教学环节
(1)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
毕业设计(论文)进度情况、指导老师指导情况、学生考勤情况、各系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情况。
(2)其他实践教学环节
实验计划执行情况,实验课堂的教学状况(实验开出情况、指导教师指导情况、学生出勤情况是否与实验教学计划一致)、实验课记录是否齐全、实验报告的批改及其它实践教学环节(实习、课程设计)的执行情况。
4.教学档案
学生试卷的批阅、保存、装订,尤其是期末成绩统计分析与试卷分析、补(随)考试卷的管理与存档情况。原始成绩单的管理、存档。
5.教研活动组织开展情况
包括活动记录、活动内容情况等。
6.各级教研项目进展情况
二、检查方式和要求
检查采取系(部)自查与校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各系(部)成立期中教学检查组,根据通知要求并结合本系(部)情况采取听课、召开师生座谈会、检查(听课、活动)记录本和试卷等形式进行自查。实践教学方面要特别加强对2014届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的过程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相关责任人,责其整改。
2.教务部将对教学秩序(含2014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组织抽查,并对上学期部分教学档案进行抽查,抽查清单见附件11。5月18日前,请各系(部)教学秘书将抽查材料收齐后统一交教务部教学研究科。
3. 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各系(部)要认真总结教学与教学管理的成功经验,对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出改进措施并及时整改、解决。5月25日前将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和有关表格(附件1—附件7)(见附件)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上须有系(部)主任签字,系(部)盖章)分别交教务部教学研究科。
教务部
2014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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