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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
2016-11-16
发布人:
各部门、系(部):
现将青岛理工大学《关于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按照《通知》要求,迅速组织力量对本单位所辖区域进行全面自查,落实各项火灾防控制度、措施,建好台帐,消除隐患,切实履行消防工作主体责任,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
自查情况于11月21日下午5点前报送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109室),迎接学校检查。书面材料要加盖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至邮箱:
2320122330@qq.com
。
附件:
关于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doc
青岛理工大学(临沂)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6年11月16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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