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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校区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补充通知
时间:
2017-02-24
发布人:
各部门、系(部):
按照校区党委要求,现将2016年校区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年度考核是校区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客观、公正评价工作人员全年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的重要方式,各部门、系(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研读文件,吃透文件精神,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如在考核中出现违规操作、考核结果严重失实或其他问题的,将追究部门党政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要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的使用,校区将按文件要求切实将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岗位、续订聘用合同、奖惩、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选先进以及增加薪级工资、发放年终奖励绩效工资等的重要依据,各部门、系(部)及工作人员个人要高度重视、实事求是、认真对待。
三、要进一步加强对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由校区监察室对考核情况及考核结果进行监督检查并设立监督电话、邮箱、信箱。
监督电话:5797067
电子邮箱:
lglyjj@126.com
信 箱:青岛理工大学(临沂)纪检监察室 273400
青岛理工大学(临沂)
2017年2月24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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