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校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促进校区推免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优秀应届本科生被遴选为推免研究生,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和《青岛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校区实际,在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实施办法基础上,特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重要依据。
2.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推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二、推免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一)临沂校区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简称: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李国华
副组长:范学工、李国涛
成 员:孟广耀、高立堂、赵辉、李祥城、刘宗庆、张晓华、何晓晴、高鑫、陈丽华
秘 书:付娟、王永超
(二)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成立:土建工程系、机电工程系、管理工程系三个工作小组。
组 长:系主任
副组长:系团总支书记
成 员:系副主任、学科(专业)负责人、教师代表
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名单要对外公布。
(三)工作职责和要求
1. 临沂校区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确定三系推免工作方案、拟推免名单等重要事项;负责校区推免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审查学生推荐资格,受理并处理投诉和举报等。
2.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根据本科专业所在系的推免生工作实施方案(内容含奖励分值明细、综合成绩构成等综合排名遴选原则),实施本系推免工作。
3.推免工作要按照学校规定对本系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推免资格,并向本校或其他招生单位推荐。
4.推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临沂校区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或遴选工作小组成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参加校区当年的推免生遴选,不得参与当年的推免工作。
三、推免工作的实施与安排
(一)推免类别及推免生名额分配
1.推免生类别分为:普通推免生、有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和退役推免生。
2.普通推免生校区有5个名额,每个本科专业分配1个名额。
有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和退役推免生名额由学校单独预留名额,且不占推荐系名额,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
(二)推免生申请条件
1.所有参加推免的学生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信念坚定,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思想品德考核合格(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3)勤奋学习,善于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优良,积极向上。
(6)身心健康达到研究生入学健康标准要求。
2. 普通推免生除1款所列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前6个学期平均素质评价(简称素质评价,下同)排名,应在所在全年级专业总排名前30%(如30%不满足推免要求,可按排名依次顺延),素质评价所采用的成绩均以第一次期末考试成绩为准。
(2)外语水平成绩要求(成绩证明应于当年9月1日前获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60分,或六级成绩≥425分,或TOFEL成绩≥75分(两年有效),或GRE考试成绩≥295分(五年有效),或雅思考试成绩≥5.5分(两年有效),或PETS-5考试成绩≥60分(两年有效)。
3.有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除1款所列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申报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需由三名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合推荐并给出具体推荐理由,有关证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需经推免生所在系遴选工作小组初审认定且公示无异议:
(1)截至当年8月31日前获得下列成果者,在申请时,素质评价专业总排名可放宽至前70%(含),英语成绩需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经本人申请、各系审核,参加并通过学校组织的公开审核答辩,可直接获得推免生资格(简称直接推免专长生)。
(i)在《青岛理工大学大学本科生国家级学科专业竞赛成果列表》认可的国家级学科、专业竞(比)赛(详见附件1)获得最高奖(如为团队参赛,成员排序前二名),或参加由国际学科、专业协会举办的学科专业竞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如为团队参赛,成员排序前二名)。
(ii)理工类学生:在本专业领域以第一作者身份或通讯作者,且署名第一单位为青岛理工大学,在学校规定的SCI三区及以上发表学术研究论文。
(iii)经管文法类学生:在本专业领域以第一作者身份或通讯作者,且署名第一单位为青岛理工大学在CSSCI(不含扩展板)或SSCI /A&HCI权威社科期刊发表、或被新华文摘转载、或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学术研究论文。
(2)截至当年8月1日,获得下列成果者,在申请时,素质评价专业总排名可放宽至前50%(含),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经本人申请参加学校组织的公开审核答辩,学校根据学生答辩情况和学校有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名额择优推荐。
(i)在《青岛理工大学本科生国家级学科专业竞赛成果列表》认可的国家级学科、专业竞(比)赛获得三等奖(或铜奖)及以上(如为团队参赛,成员排序前三名);参加由国际学科、专业协会举办的学科专业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如为团队参赛,成员排序前三名)。
(ii)获得山东省教育厅认定的各类省级学科、专业竞(比)赛二等奖及以上(如为团队参赛,成员排序前二名)。
(iii)在本专业领域,署名第一单位为青岛理工大学,以第一作者取得发明专利授权、出版学术专著,以第一作者身份在A类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4. 退役推免生除1款所列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在校期间服兵役经历,且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在申请时,素质评价专业总排名可放宽至前50%(含),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可直接申报,经校区和学校保卫处审核符合条件后获得推免生资格。
四、推免工作程序
(一)各系在网站上公示推免工作实施方案。
(二)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申报类别(每人限申请一个类别)向所在系提出申请,提交《青岛理工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代表本人能力、素质、特长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时学生的专业身份变化未满一学期者,向原所在系提出申请。
申请时应提交书面承诺,保证在确认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后不擅自放弃,如擅自放弃,作为不诚信记录记入个人档案。
(三)各系会同学生工作部、教务部等对申请推免学生的相关条件进行审核,组织相关学科专业的审核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5人及以上)对提出(申请普通推免生、有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退役推免生)资格和提交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专业审核专家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报教务部存档。各系对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申报材料及素质评价成绩及按全年级专业排名,按学生申报的推免类别在系内张榜公示。
(四)各系按校区布置要求将经审核符合申报学术专长推免生和退役推免生条件的学生名单及相关申报材料、证明材料、系审核意见等,在规定时间内向校区推免领导小组推荐,由教务部汇总。
(五)各系遴选工作小组对符合普通推免生条件的学生按1:1.5左右的比例(具体比例由各系根据情况确定)进行综合考核,形成学生综合排名成绩。综合排名成绩由平均素质评价成绩(占80%)和考核成绩(占20%)组成。即综合排名成绩=平均素质评价成绩×80%+考核成绩×20%。综合排名成绩至少包含学业竞赛、科研成果、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面试得分等,具体比例由各系制定实施细则时确定。各系根据综合排名成绩按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推免名单,并及时在系内张榜公布。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分配名额向校区推免领导小组推荐,由教务部汇总。
(六)研究生处负责组织由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组成的学校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对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答辩:
1.审核鉴定学院推荐的学术专长推免生提交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
2.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
3.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
4.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通过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推免,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
研究生处按照学校专家审核小组审核答辩结果和《青岛理工大学有特殊专长推免研究生实施细则》确定学术专长推免名单,并及时对答辩结果和推免名单在校内张榜公示,根据学校分配名额按照特殊专长生推免类别分别向学校推免领导小组推荐。
(七)学校推免领导小组对各学院、临沂校区和研究生处推荐上报的推免生相关信息进行审议,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在研究生处网站进行公示。
(八)名单报送。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资格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九)推免生注册报名。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报名。
五、监督管理及责任追究
(一)严查学术不端、造假等违规违纪行为。对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规定计入《国家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3年,并严格按照学校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二)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正式入学前,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不能按时完成本科阶段学业并取得学士学位者。
2.受到法律、行政处罚或学校纪律处分者。
3.凡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追究处理。
(三)推免生工作全程接受校区纪检监察室监督。
(四)信息公示制度
1.各系推荐的推免生名单和综合排名应在本系内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推免生名单无效。
2.校区确定推荐资格名单后将在校区教务部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个工作日。
3.举报和申诉电话:纪检监察室0539-5797067
4.临沂校区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办0539-5797079。
六、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部负责解释。
教务部
2018年9月12日
附件1:
《青岛理工大学大学本科生国家级学科专业竞赛成果列表》
序号 |
奖项名称 |
1 |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
2 |
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
3 |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
4 |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
5 |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
6 |
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
7 |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
8 |
中国大学生iCAN物联网创新创业大赛 |
9 |
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 |
10 |
全国大学生化工安全设计大赛 |
11 |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
12 |
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 |
13 |
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大赛 |
14 |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
15 |
全国大学生工业自动化挑战赛 |
16 |
全国大学生信息技术应用大赛 |
17 |
全国软件专业人才设计与创业大赛 |
18 |
全国大学生“用友杯”沙盘模拟经营大赛 |
19 |
全国英语演讲大赛 |
20 |
全国大学生网络商务创新应用大赛 |
21 |
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 |
22 |
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
23 |
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 |
24 |
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邀请赛 |
25 |
全国大学生交通科技大赛 |
26 |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
27 |
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 |
28 |
中国软件杯大学生软件设计大赛 |
29 |
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
说明:
1、学校将根据国家高等教育学会和山东省教育厅认可的国家级学科专业竞赛进行动态调整。
2、未列入《青岛理工大学大学本科生国家级学科专业竞赛成果列表》的全国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全国一级学会主办的各类大学生学科专业竞赛,学校将在广泛调研基础上根据赛事的影响力和学生参赛实力在经学校推免遴选领导小组讨论认定。
3、国际级竞赛下设的中国区总决赛级别为国家级,赛区比赛级别为省级;国家级竞赛下设的赛区比赛级别为省级。
4、竞赛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者组委会官网公布文件的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