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系(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和学校部署安排,现将2023年“五一”劳动节期间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4月29日(星期六)至5月3日(星期三)放假,4月23日(周日)、5月6日(周六)执行工作日教学安排,其中4月23日执行星期二的教学安排,5月6日执行星期三的教学安排,4月22日(周六)和5月7日(周日)正常休息。
二、相关要求
1.各有关部门、各系(部)要认真做好假期学生去向统计工作,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各有关部门要优化后勤服务保障,丰富文体活动,加强饮用水和食品安全管理,维护校园环境卫生,满足师生员工的工作学习生活需求。开展假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密切关注师生思想动态,加强人文关怀、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2.各系(部)和相关部门要做好假期值班值守工作。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和外出报备制度,外出期间务必保持联络畅通;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须24小时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严禁非正式人员顶岗值班。
3.各部门、各系(部)要强化信息报送意识,高度重视突发事件报告、舆情应对和应急处置工作,假期期间如遇突发事件、重要事项、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接待及其他重大事项,要准确掌握情况,按规定及时报告校区总值班室并妥善果断处置。
4.放假期间,校区总值班室电话:5797008
党政办公室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