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首页 > 正文

关于做好2023年度工作总结和2024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3-11-21发布人:孙仕途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系(部):

根据学校工作部署,请认真做好2023年度工作总结及2024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自评

各二级单位对照《目标管理任务书》《青岛理工大学临沂校区二级单位目标管理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和二级单位各一级指标规定的考核细则(评分标准),全面梳理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工作经验与亮点,查找工作中的不足,要客观、真实的进行自我评估,填报《自评表》(附件1),撰写《自评报告》(字数不超过3000字),内容精炼,数据真实准确。

各教学系(部)自评报告需包含党建工作、本科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任务开展情况。各职能部门及教辅机构自评报告需包含党建工作、重点工作、管理创新和特色等各项工作任务开展情况。

二、全面总结2023年工作,制定2024年工作计划

要对照2023年工作要点,全面梳理总结2023年工作;对照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十大工程”实施方案的任务要求,结合推动“十四五”规划,围绕推动校区高质量发展,提出重点任务举措和创新性亮点项目,科学制定2024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计划要简明扼要、有具体数据、可操作性强,字数均一般不少于1500字,不超过2500字。

三、党建工作考核

2023年度党建工作考核,与二级单位目标管理考核中的党建考核合并进行,考核结果通用,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二级党组织考核,职能部门及教辅机构按党支部考核。考核依据为《中共青岛理工大学委员会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青理工党发〔2022〕45号),各二级单位分别对照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标准、党支部考核评价标准,对各自党建工作进行自评打分,分别填写附件2、附件3。符合加分条件的填写基层党建创新工作申报表(附件4),并提供支撑材料。

四、报送要求

以上全部相关材料经本单位集体研究,并报分管(联系)校区领导审阅后,于2023年12月4日前,将纸质版加盖公章及电子版报送,材料报送联系人和邮箱如下:

1.《自评报告》《自评表》电子版发送至人事部邮箱rsbzhangli@qut.edu.cn,联系人:张莉,联系电话5797053。

2.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发送至办公室邮箱lglybgs@qut.edu.cn,联系人:孙仕途、孟晴,联系电话:5797008。

3.党建工作考核自评打分表、基层党建创新工作申报表(附件2、3、4)及有关支撑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党政办公室组织档案室邮箱zzdas@qut.edu.cn,联系人:高珊;联系电话:5797067。

以上材料电子版请于2023年12月4日前发送至相应邮箱。


  附件1:系部、职能部门及教辅机构自评表.doc 

  附件2: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自评打分表.xls 

  附件3:职能部门教辅机构党建工作考核自评打分表.xls 

  附件4:基层党建创新工作申报表.xlsx



党政办公室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