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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校区召开《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专题学习会议

时间:2019-01-04发布人:朱海勇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部署,1月3日下午,临沂校区在办公楼202室召开《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专题学习会议,学校党委常委、副校长、临沂校区党委书记李国华主持并讲话,校区领导范学工、崔洪俊、刘清晨,各部门、系(部)负责同志参加。

《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已于2018年11月30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会上,保卫部副主任童星传达了《条例》精神并对重要条款进行了解读。

李国华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条例》的颁布对于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维护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师生员工和校区合法权益,推进校区治理能力、治理体系现代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校区要牢记校党委王亚军书记提出的“安全每天都是从零开始”的理念,通过政治理论学习、召开主题班会等形式,在校区范围内开展学习活动,确保《条例》传达到每位师生员工;各部门、系(部)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内容,各重点职能部门、教学单位依照学校有关《条例》的落实办法,进一步明确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措施、加强安全管理,逐步形成以《条例》为依据,部门规范性文件为补充的安全工作制度体系,扎实推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校区安全工作。(撰稿:高珊;审核:窦传海)

学校党委常委、副校长、临沂校区党委书记李国华讲话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