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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理工大学临沂校区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通知

时间:2020-09-28发布人:孙仕途

为做好校区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促进校区推免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优秀应届本科生被遴选为推免研究生。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0〕102号)和《青岛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青理工研究生〔2018〕10号)(以下简称“学校推免办法”)《关于做好青岛理工大学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校区实际,在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实施办法基础上,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青岛理工大学临沂校区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小组,在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校区推免生遴选工作。

临沂校区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简称:校区推免工作遴选小组)

组长:李国华

副组长:范学工、李国涛

成员:孟广耀、高立堂、赵 辉、刘宗庆、孙宗明、朱效娟、张晓华、何晓晴、高 鑫

秘书:孙宗明、王永超

(二)成立各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在校区推免工作遴选小组领导下工作,根据要求负责本系推免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各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长:系主任

副组长:系党总支副书记

成员:系副主任、系团总支书记、学科(专业)负责人、教师代表

校区、各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名单要对外公布。

(三)推免工作严格执行《青岛理工大学推免工作回避制度实施细则》,工作小组成员如有直系亲属参加校区本年度推免生遴选的,需提交《青岛理工大学推免工作回避申请表》,如有非直系亲属参加校区本年度推免生遴选的,须提交《青岛理工大学推免工作报备表》。

二、推免生名额分配

推免生校区共5个名额,经校区推免工作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每个普通全日制本科专业分配1个名额。

三、推免生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信念坚定,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思想品德考核合格(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3.勤奋学习,善于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优良,积极向上。

6.身心健康达到研究生入学健康标准要求。

(二)具体条件:

1、前6个学期平均素质评价排名,应在所在全年级专业总排名前30%(如30%不满足推免要求,可按排名依次顺延)。

2、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论文)、学科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可纳入学生素质评价成绩指标体系。

3、外语水平成绩要求。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60分,或六级成绩≥425分,或TOFEL成绩≥75分(两年有效),或GRE考试成绩≥295分(五年有效),或雅思考试成绩≥5.5分,或PETS-5考试成绩≥60分。

(2)第一外语为其它语种,需提供等同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证明成绩证明。

(3)外语成绩证明应于当年9月1日前获得。

四、推免素质评价指标权重设置

(一)平均素质评价成绩=[(学生平均学分绩点值/本专业第一名学生学分平均绩点值)×100]*80%+学科竞赛获奖成绩*12%+科研成果(论文)成绩*4%+社会服务成绩*4%

平均素质评价成绩相同时,以学生平均学分绩点值高低为序;学生平均学分绩点值相同时,以截止2020年9月1日修习完毕的本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核心课程成绩之和为序;截止2020年9月1日修习完毕的本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核心课程成绩之和相同时,由校区推免工作小组研究报学校推免领导小组决定。

(二)学分绩点是指申请者前6个学期学习总成绩(含课程设计、实习等)的学分绩点值(学分绩点按《青岛理工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三)社会服务(满分100分)包括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社会实践等。各项取其中最高一项加分。

社会服务项目赋分表

类别

赋分

参军入伍服兵役(25分)

25分

到国际组织实习(25分)

25分

志愿服务(25分)

国家级

25分

省、市级

15分

社会实践(25分)

国家级团队

25分

省级团队

15分

校级重点团队

10分

国家级先进个人

20分

省、市级先进个人

10分

校级先进个人

5分

社会实践团队成员位次(以申报书/证书为依据)计算系数

序号

作者名次

位次计算系数

备注

1

1

50%

2

2

30%

3

3

20%

4

4及以后

0%

(四)学科竞赛获奖(满分100分)

学科竞赛获奖赋分=奖项类别分值(A)*竞赛获奖成员位次计算系数(Y)

1、学科竞赛获奖类别分值(A)

获奖等级

A类竞赛获奖赋分

B类竞赛获奖赋分

100分

60分

80分

100分

40分

50分

60分

80分

30分

40分

40分

40分

20分

20分

(1)A类竞赛

①在国际上有影响的常设性大学生科技竞赛,参赛国家分属在三大洲以上且有多层选拔机制,在行业专业、社会反响方面有很高影响力与认可度的等国际全球性学科竞赛(A类竞赛项目,包括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全球总决赛);

②在全国范围内规格高、水平高、难度高、影响力大,纳入排名的国家部委主办的创新创业权威全国竞赛项目(A类竞赛项目,包括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等。

(2)B类比赛

①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每年公布的中国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暨学科竞赛评估纳入排名的国家级学科专业竞赛项目中,已列为A类竞赛项目和高职类、医学类、师范类竞赛项目外的项目(B类竞赛项目);在国际上有影响的常设性大学生科技竞赛,参赛国家在5个以上的竞赛为国际区域性竞赛或亚洲(亚太)等区域创新创业权威竞赛项目(包括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亚洲区域赛、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等);

②对学校在行业专业、社会反响方面有很高影响力与认可度的国内外学科竞赛项目(B类竞赛项目,包括红点设计大奖、德国iF奖、美国“IDEA奖”、UIA国际大学生建筑设计等)。

③其他学校认定国家级学科专业竞赛。

(3)竞赛仅限于学生本科阶段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素质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4)学科竞赛获奖成员位次计算系数(Y)

①竞赛获奖成员人数大于等于3位的位次计算系数

序号

作者名次

位次计算系数

备注

1

1

50%

2

2

30%

3

3

20%

4

4及以后

0%

②竞赛获奖成员人数为2位的位次计算系数

序号

作者名次

位次计算系数

备注

1

1

60%

2

2

40%

③竞赛获奖成员人数为1位的位次计算系数

序号

作者名次

位次计算系数

备注

1

1

100%

④不区分位次的竞赛,位次计算系数为1/n(n=参赛团队人数)。

5、其它

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Outstanding winner按国家竞赛“特等奖”计算,Finalist winner按国家竞赛“一等奖”计算,Meritorious winner按国家竞赛“三等奖”计算。

(五)科研成果(论文)赋分

科研成果(论文)需是学生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及以上层次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需专家评审小组按规定程序予以认定,上限分值100分。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论文)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素质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科研成果(论文)等级

赋分

CSSCI(不含扩展版)或SSCI/A&HCI权威社科期刊发表

100分

被新华文摘转载、或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80分

北大中文核心期刊

60分

 

五、推荐工作程序

(一)校区根据上级、学校推免文件以及相关要求,制定校区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报学校推免领导小组审核备案,通过后及时在校区及各系网站公布校区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推荐系相关工作人员根据要求如有需要回避或报备的,须报送《青岛理工大学推免工作回避申请表》和《青岛理工大学推免工作报备表》。

(二)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系提出申请,提交《青岛理工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承诺书》、《成绩单》(要有教务处公章,原件及PDF扫描件,以zjhm_xm.pdf命名),并按要求提供代表本人能力、素质、学术专长及其它相关原件、复印件证明材料。

申请推免学生如有非直系亲属参加本人所在系推免遴选工作,还须提交《青岛理工大学推免工作报备表》。

申请时学生的专业身份变化未满一学期者,向原所在系提出申请。

申请时应提交书面承诺,保证在确认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后不擅自放弃,如擅自放弃,作为不诚信记录记入个人档案。

(三)推荐系会同学生工作部、教学科研部等对申请推免学生的资格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学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在本系网站上公布。

(四)各系要严格审核认定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

1.由各系代表学校组织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的学科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且不少于5人),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

2.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

3.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论文)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

4.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每个特殊专长项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的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

5.在专家小组审核答辩过程中,有三分之一及以上专家小组成员认定学生所提交的科研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存在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则取消其申请资格,按照学校学术不端相关文件给予相应处理。

6.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

7.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须在推免服务系统和本系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成绩计算体系。

(五)推荐系根据各专业申请推免资格学生平均素质评价排名成绩按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推荐名单,按专业推免名额的0.5倍的比例(四舍五入)根据各专业平均素质评价排名成绩按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候补名单,并在备注中注明“候补1”、“候补2”、“候补3”…等字样,按要求报送教学科研部,并及时在本系网站上公示,教学科研部及时报送研究生处。

(六)学校推免领导小组审定拟推荐名单,经研究后在研究生处网站公示拟推荐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七)研究生处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将学校拟推荐名单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

(八)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并缴费。

六、推荐工作时间安排

(一)9月26日校区根据学校推免工作实施办法,制定有关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和成立校区、各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报学校推免领导小组审核备案。

(二)9月28日各系公布经学校审核通过的本细则。

(三)凡符合推免生申请条件且自愿参加推免的学生在各系公布经学校审核通过的本细则后,根据要求向各系提交申请材料:《青岛理工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承诺书》、《成绩单》(要有教务处公章,原件及PDF扫描件,以zjhm_xm.pdf命名),并按要求提供代表本人能力、素质、学术专长及其它相关原件、复印件证明材料。申请材料报送本专业辅导员处。

(四)9月30日上午召开各系推免工作小组评审会议,审核申请学生的报名资格及提交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公布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及相关信息,组织相关学科专业审核专家组完成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审核答辩。

最终根据学生的素质评价成绩确定向学校推荐的推免生名单,并在各系网站上公示。

七、工作要求

(一)校区将认真执行国家推免生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和推免生工作实施办法,维护推免生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推免生工作政策透明、信息公开、申诉渠道畅通,切实保证推免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校区推免工作举报受理电话及邮箱:

校区纪检监察室,电话:0539-5797067。

校区教学科研部,电话:0539-5797024,

E-mail:573169917@qq.com

学校推免工作举报受理电话及邮箱: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电话:0532-85071099,

Email:jiwei@qut.edu.cn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532-85071303,

Email:yjshk@qut.edu.cn

(二)对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交学术专长证明材料存在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规定计入《国家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3年,并按照学校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三)由于推免工作依托“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系统进度安排时间紧、任务重,推荐系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认真完成推免工作。

八、其它

本细则如与上级文件或学校2021年推免政策相冲突,则按上级文件或学校2021年推免政策执行。

 

 

青岛理工大学(临沂)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