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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工作总结和2023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2-11-16发布人:孙仕途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系(部):

根据学校工作部署,结合校区实际,请各单位认真做好2022年度工作总结及2023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全面总结2022年工作。2022年工作总结与校内二级单位目标管理考核《自评报告》合二为一,不单独报送。各单位对照《目标管理任务书》《青岛理工大学临沂校区二级单位年度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和二级单位各一级指标规定的考核细则(评分标准),全面梳理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工作经验与亮点,查找工作中的不足,要客观、真实的进行自我评估,填报《自评表》(附件1),撰写《自评报告》(字数不超过3000字),内容精炼,数据真实准确。教学系(部)自评报告需包含党建工作、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任务开展情况。党政职能部门及教辅机构自评报告需包含党建工作、重点工作、管理创新和特色等各项工作任务开展情况。

2.填报2022年工作要点完成情况。根据《青岛理工大学临沂校区2022年工作要点责任分解》,牵头部门认真填写工作要点完成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送的材料要突出任务完成的标志性依据,文字简明扼要、数据详实准确(每条字数控制在200字以内)。

3.党建工作考核。2022年度党建工作考核,与二级单位目标管理考核中的党建考核合并进行,考核结果通用,系(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二级党组织考核,职能部门及教辅机构按党支部考核。考核依据为《中共青岛理工大学委员会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青理工党发〔2022〕45号)(以下简称《办法》),各二级单位分别对照《办法》中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标准、党支部考核评价标准,对各自党建工作进行自评打分,分别填写附件3、附件4,符合加分条件的填写《办法》中的基层党建创新工作申报表(附件5),并提供电子版支撑材料。

4.制定2023年工作计划。要细化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按照校区事业发展规划和“十大工程”实施方案的任务要求,结合推动“十四五”规划,围绕推动校区高质量发展,提出重点任务举措和创新性亮点项目,科学制定2023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计划要简明扼要、有具体数据、可操作性强,字数不超过1500字(具体格式可参考2022年度校区工作要点)。

5.报送要求。以上全部相关材料经本单位集体研究,并报分管领导审阅,除2022年工作要点完成情况和2023年工作计划于11月22日上报以外,其他材料于2022年11月30日前将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相应单位。

所有纸质材料都需报送电子版,电子版发送方式如下:

1.《自评报告》和《自评表》(附件1)发送至邮箱rsbzhangli@qut.edu.cn,联系人:张莉;联系电话:5797053。

2.《2022年党委、行政工作要点完成情况统计表》(附件2)和2023年工作计划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glybgs@qut.edu.cn,联系人:孟晴;联系电话:5797008。

3.党建工作考核自评打分表、基层党建创新工作申报表(附件3、4、5)及有关支撑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校区党政办公室组织档案室邮箱zzdas@qut.edu.cn,联系人:高珊;联系电话:5797067。

以上材料电子版请于相应时间前发送至相应邮箱。

附件1:各部门、系(部)自评表.doc

附件2:青岛理工大学临沂校区2022年工作要点完成情况统计表.doc

附件3:系(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自评打分表.xlsx

附件4:职能部门教辅机构党建工作考核自评打分表.xlsx

附件5:基层党建创新工作申报表.xlsx

 

校区党政办公室

人事部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