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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3-04-21发布人:孟晴

各部门、系(部)

为切实做好校园消防安全工作,维护学校安全稳定,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杜绝出现火灾事故的发生,结合校区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在校区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本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分为部门、系(部)自查和校区集中抽查两个阶段,4月21至22日,各部门、系(部)开展自查;4月26日校区将组织集中检查。

二、检查内容

着重检查消防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和责任人到位情况、重点检查学生宿舍、食堂餐厅、教学楼、图书馆、体育场馆、澡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各类实验室和危化品库等重点区域,配电室、校园施工改造现场、校园内各类临时建筑和物业用房等场所的电网线路、电气设施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校园内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电焊等安全管理,严查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行为。

三、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消防安全工作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加强要害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落实校园消防安全措施。要始终坚持做好校园消防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迅速开展一轮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消除隐患、堵塞漏洞,做到不留死角,压实责任,配备消防安全检查专人专班和自查记录。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组织好本次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2.要加强对本单位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切实提高自护自救能力。进一步强化师生员工消防安全责任意识,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把责任落实到每个人、每个环节,坚决扛起检查、整改、整治的责任。

3.对排查出的问题,要落实责任,建立台账、细化措施,明确时限,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一时不能解决的消防安全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并于4月22日下午4点前向安全管理部提交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整改清单。

临沂校区联系人:任鹏 电话5797007

附件:防火巡查记录表

临沂校区

安全稳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