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首页 > 正文

关于做好2024年“清明节”期间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4-04-01发布人:孟晴

各部门、系(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安排,按照学校通知要求,2024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4月4日(星期四)至6日(星期六)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

二、相关要求

1.各有关部门、各系(部)要认真做好假期学生去向统计工作,做好毕业生离校工作,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各有关部门要优化后勤服务保障,丰富文体活动,加强饮用水和食品安全管理,维护校园环境卫生,满足留校师生员工的工作学习生活需求。开展假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密切关注留校师生思想动态,加强人文关怀、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2.各系(部)和相关部门要做好假期值班值守工作。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和外出报备制度,外出期间务必保持联络畅通;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须24小时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严禁非正式人员顶岗值班。

3.各部门、系(部)、各单位要强化信息报送意识,高度重视突发事件报告、舆情应对和应急处置工作,假期期间如遇突发事件、重要事项、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接待及其他重大事项,要准确掌握情况,按规定及时报告校区总值班室并妥善果断处置。

4.放假期间,校区总值班室电话:5797008、5797067(白天)、5030110(夜间)。

党政办公室

2024年4月1日